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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28块正规广告牌全被拆!无通知无反馈,答复只有四个字“上级指派”!最终处理结果...

佳木斯一广告公司经营一些广告牌,2020年11月份的时候被连夜拆除了,无通知无反馈,后续想要追偿却遇到了一些困难,两个多月了,从镇里找到了区里,曲折不断,引发多方关注,终于有了一个决断。一起来跟小圈来看看吧!

合法广告无通知被拆、直击当事广告人

佳木斯市某广告公司任经理:2020年1月3日,合作了很久的广告老用户突然来来质问我,说你们给我们做的广告牌子怎么没有了,我也是一头雾水,赶紧赶到现场,果然空荡荡的,属于我们的28块4米×12米的广告牌真的是不翼而飞。我连忙报警,警察却说不归他们管,让我找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政府和郊区交通局。这才知道我的广告牌是让交通运输局连夜拆除了,可是在这之前我这边完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和消息,客户来质问才知道,我这都是有协议的正规广告牌,被这样突然拆除真的需要讨一个说法!

任老板十分激动,原来在2010年的时候,黑龙江省公路局佳木斯管理处和任志彬签订了广告牌补充协议,允许他在鹤大公路鹤佳段K53+000M转盘处设立32块广告牌。一直也用了近十年时间,都没有事情。这次竟然被佳木斯市郊区交通运输局和莲江口镇政府在未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拆除。



事前不通知、事后不反馈已经够让任老板费解的了,更让他难以置信的是,事后找到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政府沟通时,工作人员连拆除广告牌的相关文件都没给他出示。

以下为任老板与交通局和镇党委的沟通对话: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党委书记:时间紧任务重,既然安排了上级安排了,那我们就干了。

佳木斯市某广告公司任经理:上级谁安排的?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党委书记:这个你不用纠结,不用纠结这个事。

佳木斯市某广告公司任经理:那你是不是得给我下个文件吧,你是不是得通知我吧。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党委书记:文件没有,我们干活都没有文件,包括北出口我现在修道、绿化。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党委书记:现在没下文件既成事实,你现在要我文件我还是没有。

佳木斯市某广告公司任经理:你作为一级政府执法的时候,你连文件都没有,你就拆我东西啊?

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党委书记:我就跟你说啊,如果你想追这个责任,你就去通过行政手段,你追我责没问题,我镇政府担多大责没问题。但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



广告主起诉追责,广告公司老板再赴交通局

追责是一方面,更为迫切的问题是,这样突然的拆除且没有文件完全无法和目前签订的客户交代。

任经理表示:客户现在付了广告费,但没有得到实际的广告投放效益,很多用户现在质问我,来公司闹,有的情绪都非常激动。公司有一个客户是主做电采暖的,一年最好的时候就在冬季,现在就必须马上恢复广告,如果要是错过了这个宣传期,包赔多少也不行,并且已经通知说要起诉了。

但是因为拆除方迟迟没有定论,任老板再跟着急也无法给广告客户做出答复和合适的处置方案。只能镇政府和交通局两头来回跑。1月5日,任老板在媒体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交通局。

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大伟表示:这个事就不用再说了,我们指定有难言之隐,就是这事不是我们能定的,要不我不说吗,已经立了十多年了,我们没有必要说脑瓜一热就去给拆了,具体事我也不能再说多了,指定我也是上指下派,谁都不乐意惹这麻烦去,而且你也知道,我在那块并没有什么执法权,干就是错的,但是现在很多事都属地管理,谁一去了郊区境内,领导一挥手要让我们扒我们也挺不过去。

最后李局长也给出了处理结果,建议任经理可以找涉事的广告客户再协商一次,形成一个联合表达合理诉求的书面文件,最后由郊区交通运输局呈报郊区政府。

峰回路转有转机区政府重视处理公允

不过幸好事情也有了进一步转机。在黑龙江本地多家媒体报道后这件事引起了行业内外人的广泛讨论,同时也引起了佳木斯市郊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佳木斯市郊区政府副区长宋鹏程组织召开了交安委会议。在会议上表示:此前群众多次跟区里反映,北出口的广告牌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10月6日,我们郊区主管领导召开一次交安委会议,会议决定对我们辖区内的国省干道以及交通沿线两侧,影响交通安全的构筑物及广告牌进行全面排查整顿,及时拆除,杜绝交通隐患。但是在执行具体过程当中,两家落实单位没有提前告知企业,也没有出示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和通知,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区里对这两家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全区各单位以此为戒,今后工作中要做实做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接下来将由他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涉事广告公司直接商谈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在记者又与佳木斯市某广告公司任经理联系时,佳经理表示:政府行动很快,1月6号下午区里的副区长就直接联系我了,可以直接去面谈后续的相关事情,这个处理结果我非常满意,希望能够最终处理好。

小圈非常庆幸事情有个还算圆满的结果。

近些年来,很多地方为整治城市建设,消除违规广告牌带来的隐患,还人民一个靓丽的城市风景线,多地政府都规划多次户外广告、灯箱招牌的拆除工作。作为广告标识行业的人员来说也一直非常配合和关注。但是时不时却有一些有着正规手续和协议的广告牌被“一刀切”强拆,对于这些行为大多数网友和业内人士都不予认可。原因在于,任何工作,不管具有如何正当的初衷和理由,如果用错误的方法去开展,只能导向错误的结果。做出强拆的决定,是否顾及了群众的意愿和感受?是否细致地考虑了对正常的商业秩序和市民合法经营及市民生活的影响?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这种强拆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符合法治精神。

半月谈曾发表社论:现在一些城市管理者的法律意识、群众观念淡薄。他们罔顾相关部门之前批准的合法、合规广告牌、合法店铺门头,而将其与违法、违规牌面实行“一刀切”的夜间强拆。这种漠视群众利益的暴力整治,不仅破坏了广告运营商与广告主的广告合同,还干涉到城市沿街店铺的正常经营,更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与政府公信力。这样的执法怎能不被群众反对?城市治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关切。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改善人民生活的根本目的;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杜绝粗暴执法、违规执法,为群众做好带头守法的榜样。